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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獲悉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向會員機構下發(fā)了《關于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依法開展業(yè)務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未經消費者授權同意,各會員機構不收集、處理、使用和對外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。
協會表示,近期國家監(jiān)管部門發(fā)現,社會上有一些互聯網機構以“大數據”為名,通過“爬蟲”業(yè)務涉嫌違法違規(guī)收集個人信息,或竊取、濫用、買賣、泄露個人信息,侵犯了消費者個人隱私,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。為引導會員機構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,堅持合規(guī)、審慎經營,防范并糾正違反個人信息保護規(guī)定的行為,協會就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、依法開展業(yè)務的有關事項向會員機構下發(fā)了《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明確指出,各會員機構應嚴守法律底線,依法合規(guī)開展個人信息的收集、處理、使用和對外提供等活動,不斷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力度。同時,應建立健全收集、處理、使用、對外提供等全生命周期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,采取有效技術措施保障個人信息安全,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培訓,對個人信息的收集、使用等活動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。
值得關注的是,當下部分機構通過“爬蟲”違規(guī)收集個人信息,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。對此,協會在《通知》中明確指出,“會員機構不得以默認授權、概況授權、功能捆綁等誤導、強迫消費者的方式收集個人信息,不與違規(guī)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第三方開展數據合作,不濫用、非法買賣和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?!?/span>
此外,協會指出,各會員機構應及時就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開展自查,并對數據合作方進行排查,對于存在的問題應立即整改,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協會;履行消費者教育義務,加強對消費者的風險提示。